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就业见习 实践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0年3月5日   点击人次: 1616   

各学院:

随着各地复工复产,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实践活动也开始增加,根据各级各部门对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就业见习实践活动管理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实行教育部的“五个一律”,毕业生在学校没有通知的情况下一律不得提前返校,以最大限度确保师生和校园的健康安全。

二、疫情期间,各学院不得安排组织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开展就业实习,以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保障师生安全。

三、根据防控要求,如学院已统一组织或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若学生尚未到岗,应与用人单位协商延迟到岗实习见习时间,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各学院要与实习单位做好对接沟通,并将相关情况告知每一位学生及家长。

四、针对已到岗且无法延期实习的,应实行分类掌控,做好台账,实时与用人单位保持联系,精准掌握学生在岗实习期间的有关情况,特别是要提醒学生做好疫情防控,每天报告身体状况,与用人单位共同做好学生实习安全工作。其中,如涉及车站、机场、码头、超市、酒店、医院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卫生健康高风险的公共场所和企事业单位的实习,应一律暂停。

五、疫情当前,防控第一。各学院可通过各种渠道告知毕业生,国务院已联合多部委倡导各地用人单位,在2020年的招聘季,适当延长招聘时间。为2020届高校毕业生,在择业就业时提供更长时间的选择可能性。当前是防控疫情的关键期,各地面临巨大压力,每个大学生必须认识到防控疫情的严峻形势,积极配合、执行学校的规定。留在家里不外出,不急于返校和到岗,就是对防控疫情的最大贡献。

六、实习延期(暂停)结束时间,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通知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0年3月5日